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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幼儿独留家中坠亡 母控父过失致其死

重庆幼儿独留家中坠亡 母控父过失致其死
2026年9月13日,重庆一幼儿独留家中坠亡,母控父过失致死。(网络图片)
中港台时间 2026-10-2413:5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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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10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唐兵综合报导)重庆一男子外出遛狗,将2岁儿子独留家中,约十分钟后幼儿从18楼坠亡。事后男童母亲刘女士指控丈夫崔先生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但警方不立案。刘女士则表示申请举行听证会,坚持控告到底。此事引发的争议已持续一个多月。

据大陆媒体《纵览新闻》10月23日报导,9月13日下午,崔先生带孩子从海洋公园回家,其妻刘女士曾嘱咐他等孩子入睡再出门遛狗,或者带孩子一起下楼遛狗。但崔先生在回家3分钟后,将孩子独自一人留在家中,下楼遛狗。结果约十分钟后幼儿从18楼坠亡。事后,丈夫向妻子解释,出门前孩子在客厅看电视。不过家中事发区域没有监控,无法还原事发全部经过。

10月16日,男童母亲刘女士正式向辖区派出所提交“刑事控告”,控告丈夫崔先生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当地派出所受理。但10月23日下午刘女士向媒体表示,她已收到公安机关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其提出控告的崔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警方不予立案。

刘女士表示,接下来她将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并就争议问题申请举行听证会。她表示,“作为妈妈一定坚持到底,坚持(主张)刑事立案。”

刘女士向媒体表示,家里客厅没有监控,主卧监控在此前一年已被拔除,门锁监控只能反映开门、关门和谁回家等画面,这中间还有许多不清楚的地方。虽然家中窗户装有简易儿童锁,但当天窗户开着,儿童锁也没有上锁。阳台上有孩子小月龄时使用的折叠洗澡桶,后来用于给狗洗澡,孩子当时借力的地方正是这个桶,爬上了阳台酿成悲剧。

据刘女士称,事后,她追问对方为何不带孩子一起下楼,对方答复“不知道”,后来又说是“当天很晚了,你自己去问警察的笔录,我不给你解释太多”。刘女士无法理解这一解释。

据悉,2023年,刘女士和丈夫领证结婚。刘女士说,孩子出生后一直都是她在照顾,印象中丈夫只单独照看过孩子两次,一次是今年6月份,丈夫带孩子去室内游乐场玩耍,另一次就是9月13日。

10月23日,《纵览新闻》多次联系孩子父亲崔先生,其在电话中表示“不接受采访”。

据《潇湘晨报》此前报导,崔先生称,根据法医现场勘查推测,孩子或踩在阳台洗澡桶边缘,抱着被子翻出窗外。他表示愿意承担这件事的后果,内心十分愧疚;现场监控能够证明事发时自己不在家中,不存在主观故意,也不存在虐待行为。

这一事件在网上引发争议。不少网民谴责幼儿父亲不负责任,也有网民质疑:“2岁多的小朋友怎么爬到那个地方去,又是怎么坠楼的,疑点太多了。不用警方介入调查,确定不是谋杀?”还有网民质疑重庆警方偏袒包庇孩子父亲。

不过也有网民认为,意外事故也不至于犯法。“二三岁的孩子正是狗都嫌的年纪,家人一定要多加小心。尽可能别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像这家人一样出了事再来互相责怪、互相伤害,已经于事无补。”

事实上,这起事件引发的争议已持续一个多月。

河南电视台9月18日报导,9月13日重庆2岁幼童从18楼坠亡后,崔先生和刘女士夫妻俩在媒体上各执一词:孩子母亲刘女士称曾叮嘱等孩子睡了再遛狗,她说看不出丈夫的自责;父亲崔先生表示愧疚、愿意承担,却在殡仪馆被妻子再次动手后回应:再动我一下,我就报警。此后又有丈夫举报妻子的视频侵犯其肖像权、妻子出面澄清网传出轨、巨额保险均不实等情节。一场悲剧,正被围观成一场连续剧。

报导认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把2岁的孩子独自留在18楼的家里,无论离开多久、有没有出事,行为本身已经违法。而警方目前认定该事件属意外、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

目前法律界的看法并不一致:有律师认为监护人应当预见坠楼风险,疏忽大意致孩子死亡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也有律师认为,这属于日常监护疏忽,尚未达到刑法意义上的重大过失。

报导认为,那扇致孩子坠落的窗也该有人管。崔先生说,阳台栏杆高一米多,曾装过简易防盗网,后来拆了;事发时窗户开着,孩子踩着阳台上的洗澡桶翻了出去。

责任编辑:房夏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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