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11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Zachary Stieber報導/王蘭編譯)美國一名聯邦法官11月2日裁定,聯邦政府必須停止向各州傳送政府已確認或懷疑為非美國公民但已登記為選民的人士的名單。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坦雅‧丘特坎(Tanya Chutkan)在一份長達30頁的裁決書中指出,聯邦政府大規模向各州披露這些名單,很可能違反《隱私法》(Privacy Act)。
該法律禁止政府披露可識別個人身分的資料,除非官員符合特定例外條件,例如,政府機構負責人提出資料調取申請,而政府並未證明提交此類申請。
此外,官員也從未發布系統記錄通知(System of Records Notice, SORN),而《隱私法》規定,政府建立新的資料庫時必須發布此類通知。
丘特坎在裁決中寫道:「這違反了《隱私法》的程序性要求。」
她還引用該區另一家法院的觀點指出,如果政府機構沒有發布涵蓋相關資料預定使用方式的系統記錄通知,便啟動一項影響數百萬美國人敏感個人資料的大規模資料共享計劃,顯然與《隱私法》的文字、架構及立法宗旨完全背道而馳。
法官還認定,沒有任何法律授權聯邦政府收集已登記選民名單,並將這些資料傳送給各州。她暫時禁止政府官員向各州及郡縣披露可能或已被認定為非公民的選民名單,以及相關登記選民資料。
截至報導發布時,美國司法部及國土安全部尚未回應當天清晨提出的置評請求。
上訴法院同一天撤回命令
這項裁決作出的同一天,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曾表示,聯邦政府可以向各州施壓,要求將涉嫌由非公民投下的選票分開處理,並威脅若選舉官員允許非公民投票,可能面臨刑事起訴。
不過,該上訴法院全體法官隨後迅速撤銷了這項命令,並表示案件將交由全體法官重新審理。
此前,聯邦政府官員一直向各州及郡縣傳送相關名單,並要求地方政府採取行動,核實名單上人士是否為美國公民。如果確認並非公民,根據法律,他們不得登記為選民,也不得參與聯邦選舉投票。
美國司法部律師此前向丘特坎提交書面陳述,主張政府辨識非公民選民的行動並非可接受司法審查的最終行政決定;對政府收集及傳送選民資料行動提出訴訟的團體,沒有法律上的訴訟資格,因為政府的行動並沒有對這些團體造成實際損害。
司法部還主張,這項計劃部分依據一項移民法律獲得授權。該法律指出,聯邦政府對移民事務及外國人的身分具有「廣泛且毋庸置疑的權力」。
政府律師也表示,《隱私法》只允許個人、而非組織提出訴訟尋求司法救濟。
但丘特坎不同意這些說法。她指出,包括婦女選民聯盟(League of Women Voters)在內的原告,很可能能夠在訴訟中勝訴。原因是政府傳送選民資料的政策已產生法律後果,包括聯邦政府針對各州官員收到名單後如何處理而提起的訴訟,因此這項政策屬於可以接受司法審查的最終行政行動。
她還表示,婦女選民聯盟具有提起訴訟的資格,因為這項政策已損害該組織在中期選舉前協助民眾登記為選民的能力。
此外,司法部援引的移民法律並未授權政府傳送這些名單。至於只有個人才能就違反《隱私法》提起訴訟的說法,丘特坎指出,其它法院曾審理並駁回過類似主張。
責任編輯:高靜














